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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开放提速或成金融制度型开放主战场

作者:肖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4-07-16
  近日,央行金融市场司负责同志在债券通周年论坛2024上表示,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优化措施。其中包括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完善面向境外投资者的免税政策安排等三项措施引发市场热议。
  金融市场的开放一度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短板所在,为了确保金融安全,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我国在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方面做了明确的进程安排,涉及金融开放的有关条款以及附件主要见于《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的一系列开放承诺。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演进,我国早已完全兑现了当初的所有承诺,并且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开放开始加速,“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等12大举措同步出台,中国金融业展现了更加自信的对外开放姿态。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给予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和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国民待遇等具体措施令市场振奋。
  众所周知,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液,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金融强国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金融高质量发展是个系统性工程,这需要以扩大开放为抓手,有效链接内外两个市场统筹两种资源,提高我国在全球进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
  因此,去年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提出金融强国建设的“六个强大”具体目标后,也明确强调,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金融业正在进入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标志的新时期。所谓的制度型开放其实拥有丰富的内涵,和过去所提的耳熟能详的开放相比,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提的制度型开放更多是强调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的开放。这需要对标对表全球金融业的通行规则,重点关注发达国家在资金跨境流动、金融机构监管和金融要素配置方面的制度设计,通过融合创新,逐渐推动我国实现从“规则接受者”变成“制度供给者”。
  这显然需要更高水平的开放做支撑,实际上金融业的开放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金融服务业的开放,二是金融市场的开放。前者主要是指境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即允许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到我国市场进行展业,并给予这些境外金融机构同等的国民待遇。但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复杂,并且因为涉及到货币政策独立性和金融稳定的担忧一直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亚洲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仍言犹在耳。
  实践证明,实施管道式开放策略是缓解“不可能三角”的有效手段。在本轮美联储加息周期中,我国能够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就充分地证明了这种策略的成功。但是要走向金融强国,资本项目的更高水平开放显然是一道必答题。
  从这个角度来讲,此次央行对境外投资者免税政策的动作,或者可以解读为一个更为宏大叙事的开端。理由在于,深化拓展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其实是一种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骤性安排,而完善境外投资者流动性管理和风险对冲工具,则是为了在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控策略。
  整体来看,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既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实现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多元化,围绕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便利化措施,应该是接下来深入金融系统深化改革的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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